工伤鉴定标准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最重)到十级(最轻),具体标准如下:
一、一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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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如双肢瘫肌力≤3级、面部重度毁容且伴表C.2二级伤残、全身瘢痕面积≥9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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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需长期医疗依赖或护理。
二、二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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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 :如四肢瘫肌力≤2级、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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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需护理。
三、三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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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 :如单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颅底骨缺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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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需护理。
四、四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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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 :如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面部瘢痕或植皮≥1/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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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可自理 :但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五、五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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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 :如双下肢膝以上缺失、面部轻度毁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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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依赖 :生活能自理。
六、六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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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 :如双上肢高位缺失、面部中度毁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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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依赖 :生活能自理。
七、七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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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 :如单手肌力≤3级、轻度毁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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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依赖 :生活能自理。
八、八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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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部分缺损或形态异常 :如手指缺失、轻度功能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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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医疗依赖 :生活能自理。
九、九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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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部分缺损或形态异常 :如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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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能自理 :无需护理。
十、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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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部分缺损或形态异常 :无功能障碍或一般医疗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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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完全能自理 :无需护理或依赖。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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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自理障碍分级 :完全依赖护理(一级)、大部分依赖(二级)、部分依赖(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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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7个月本人工资)及伤残津贴(75%-90%本人工资)。
以上标准综合了器官功能丧失程度、生活自理能力及医疗依赖情况,具体鉴定需由专业机构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