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医保卡住院使用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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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登记:除急诊外,需在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协议医疗机构接受住院医疗服务。办理住院时,应提供身份证、医保卡交院方审验。若人、证不符,医院将通知医保局,并拒绝纳入医保结算,扣留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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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期间:就诊医院不能要求患者到门诊或另设自付账号缴费,也不能以医疗费用指标控制为由,在未达出院标准时催赶出院或自费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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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出院结算时,需提供个人账户卡,用个人账户余额冲抵住院起付标准和(或)其他自付费用。同时,院方应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住院治疗情况,患者可要求带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并有权向院方索取住院治疗期间的相关诊疗信息资料。
总的来说,湖南省直医保卡住院使用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以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