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两种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如下:
- 一般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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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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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特殊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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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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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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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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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 :不得扣除。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相关税法规定,确定扣除标准,并进行申报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