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关于职工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的缴纳方式如下:
一、已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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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扣
若退休前单位已建立大病保险代扣机制,退休后保费将自动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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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扣
无单位或单位停止代扣的退休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指定银行办理代扣,如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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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无医保个人账户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需按月到社保指定代理银行(如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通过线上渠道(如湘税社保小程序)缴纳。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如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直接划拨,无需单独缴费。
三、缴费时间
- 月度缴费 :需在每年1月完成缴费,避免影响次年待遇享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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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6.8%(含生育保险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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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用于报销参保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部分。
建议退休人员优先通过社保局官网、手机银行或指定银行渠道办理缴费,以确保缴费及时性和准确性。如需线下办理,可前往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渭阳西路6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