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没有明确规定超过进价多少算违法。经营者有权自主制定价格,但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定价。
在特定情形下,如出现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或者政府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时,超过一定幅度定价可能构成违法。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些地方规定,经营者销售与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以及生活必需品时,商品进销差价率有一定限制,像贵州规定新进相关商品的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 35%,超过这个幅度可能被认定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上海也有类似规定,在疫情期间,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进销差价率超过规定时间前 7 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最高进销差价率的,属于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如果经营者违反这些规定,导致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秩序,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判断超过进价多少算违法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来确定,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