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主要涉及殡葬改革政策、服务收费管理、设施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详细介绍。
殡葬改革政策
党员干部带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文明节俭办丧事,推行火葬和生态安葬,减少丧葬负担,保护生态环境。
推行火葬
内蒙古自治区自1991年起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火葬的推行有助于节约土地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惠民殡葬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了多项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等群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鼓励绿色生态节地安葬。这些政策有助于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促进社会公平。
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收费项目与标准
殡葬服务收费包括基本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和公墓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由政府定价,延伸服务收费和政府指导价,公墓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收费管理原则
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制定全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盟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收费减免政策
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并对生态葬法安葬的给予减免。这些减免政策有助于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推动殡葬改革。
殡葬设施管理
公墓建设与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合理规划公墓建设,禁止在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等地乱埋乱葬,提倡生态葬法。公墓的合理规划和建设有助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文明殡葬。
殡葬设备管理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设备管理有助于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卫生和安全。
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超面积建造坟墓、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行为,将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严格的法律责任有助于规范殡葬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内蒙古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通过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实施惠民殡葬政策、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和管理、合理规划公墓建设等措施,旨在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同时,严格的法律责任确保了殡葬管理的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