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中可能有涉及婆婆的赔偿部分。工伤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情况如下:
- 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事宜支出,由实际操办丧葬的近亲属领取,多退少补。如果婆婆操办了丧葬事宜,那么这部分补助金可由婆婆领取。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若婆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
-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性质上属于对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并非遗产,但实践中一般参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分配。婆婆作为工亡职工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