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民医保特药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 村卫生室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报销比例60-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200元,不设起付线。
- “两病”报销政策 :
- 高血压、糖尿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设起付线。
- “特药”报销政策 :
- 目前省内纳入特药管理有252种,居民医保自行支付比例不超过20%,医保报销不低于60%。
- 西安市特殊药品政策 :
- 使用特药所发生的费用,须先由参保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甲类药品除外),再按76%比例进行报销。特定特药(如咪唑立宾、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钠、西罗莫司)按门诊特殊病种流程报销,即先由参保职工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94%比例进行报销。
- 特殊门诊项目 :
- 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综合以上信息,陕西全民医保特药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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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自行支付比例不超过20%,医保报销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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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特殊药品 :个人自付4%后,报销76%(特定特药为94%)。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医保政策为准,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