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日起
郴州生育津贴的最新标准如下:
- 生育生活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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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一般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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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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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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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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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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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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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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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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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300元生育营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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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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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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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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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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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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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生育补贴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产前检查费补助 :
- 标准 :自2025年3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1200元。
- 生育住院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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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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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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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 :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这些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建议相关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注意这些最新的政策变化,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