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珠海医保余额异地使用政策如下:
一、省内异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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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直接结算
- 省内跨市就医可直接使用医保余额结算,出院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垫付医疗费用。
- 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政策,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仍按珠海市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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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需提前通过珠海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线下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具体备案类别(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二、跨省异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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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不支持直接结算: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携带病历、费用清单、社保卡等材料返回珠海参保地报销。
- 医疗费用报销需符合珠海市基本医保目录及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与本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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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 跨省异地就医前需通过医保服务平台或线下窗口完成备案登记,备案后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三、注意事项
- 特殊群体: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需单独办理备案或参保手续,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 时效性: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材料需在费用发生后30日内提交。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珠海医保参保人员,实际使用中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备案流程及医疗机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