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中国政府为了更好地吸引、培养和使用人才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改革旨在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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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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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用人自主权:赋予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更多的用人自主权,包括编制、岗位和薪酬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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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放宽人才服务业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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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和支持:改进教育与培训体系,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注重创新能力培养,探索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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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消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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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制度,提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让科研人员合法享有创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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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人才引进:通过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为他们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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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流动机制: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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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支持: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机会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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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党的领导,确保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并加强政治引领和吸纳。
这些措施共同作用,力求创造一个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推动中国向人才强国迈进。在实践中,“求贤若渴”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体现在具体政策和实际行动中,以期实现高质量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