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程变更导致实际支付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0%时,处理方式需根据合同类型和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合同金额调整的法定情形
-
固定单价合同
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实际工程量或费用超出10%时,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单价或总价。补充协议需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
-
政府采购合同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工程需符合“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规定,且仅适用于未在原合同范围内的新增项目。
二、工程变更的常规处理流程
-
审查合同条款
首先需明确合同是否允许变更金额超过10%,以及是否属于可调整范围(如固定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的区别)。
-
协商与补充协议
若合同允许调整,双方应就新增费用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金额、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
程序性要求
-
固定总价合同变更需通过招投标程序重新确定;
-
变更金额超过5万元的,需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
-
三、争议解决途径
-
协商无果时 :可向仲裁机构申请变更合同条款,或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通过诉讼解决;
-
固定总价合同争议 :通常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仲裁程序需双方同意参与。
四、注意事项
-
变更申请需在14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可能影响索赔时效;
-
保留好变更原因、计算依据等证据材料,以支持协商或诉讼。
综上,处理工程变更超过10%的核心在于合同类型判断与双方协商,同时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