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社保补缴新规定主要涉及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的差额补缴问题。以下是关于这一新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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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范围:由于深圳从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原来的3523元-26421元调整为4492元-27501元),因此对于在2024年7月至11月期间按照旧标准缴费的企业职工,需要补缴因缴费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养老保险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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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企业经办人员需统一操作补缴费用。自2025年1月1日起,系统将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企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和缴纳:
- 电子税务局: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选择“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 @深税小程序:关注“深圳税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深税”,跳转至“@深税”小程序首页,在“业务办理”→“社保”→“社保费申报及缴纳”中进行操作。
- 单位客户端:在客户端功能菜单中选择“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系统将显示需要结算补差的数据,用人单位核实确定后即可完成清缴。
二、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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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补缴因缴费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养老保险费差额。即使不补缴,也不会影响其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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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如需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5年1月1日系统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后,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报渠道在“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功能模块中自愿缴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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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再就业职工:对于在2024年7月至11月期间离职并现已入职新公司的职工,其前面一家公司的养老保险差额可以选择补缴或不补缴。如果选择补缴,则由新公司负责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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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问题:按省里规定,原则上要求企业应及时缴费,困难企业可分期分批筹集资金,在2025年6月底前将差额部分缴纳到位,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2024年深圳社保补缴新规定主要针对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差额补缴问题,明确了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补缴方式和流程,并提供了相应的线上操作途径。同时,也对离职再就业职工的补缴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强调了及时缴费的重要性以避免产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