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退休时若想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要求。女性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是55周岁),并且其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0年或15年(不同资料提到的年限略有差异,但通常以最新的官方规定为准)。
《连云港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也明确规定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缴费年限制度,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对于女性参保人员而言,如果她们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且最低缴费年限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则可以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便继续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补缴的标准通常是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进行计算,补缴的费用将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因此,为了确保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终身的医疗保险待遇,连云港市的女职工应当关注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情况,确保在退休前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如果发现自己的缴费年限不足,可以在退休前考虑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弥补差距,从而保证自己能够在退休后无需继续缴费即可享受医疗保险服务。
同时,考虑到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建议定期查询最新的政策信息,或者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服务指导。例如,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社保局的服务热线、访问官方网站或是亲自前往社保服务中心来获取帮助和支持。这样可以确保个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因不了解最新政策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请注意,上述信息基于目前可获得的数据,具体的政策细节可能有所变动,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请务必核实最新的官方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