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宁夏石嘴山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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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2个月的单位职工,女职工需满足妊娠满7个月(含)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难产(剖宫产)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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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包括正式职工、临时工、合同工等所有参保女性职工,无论在编或不在编。
二、申领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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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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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需高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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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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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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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社保卡金融账户(原生育津贴发放账户)。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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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通过“我的宁夏”App上传上述材料,系统自动审核,最快3个工作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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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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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医保定点医院建立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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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院支持出院时同步结算,津贴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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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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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不同生育情形(如顺产、难产、流产等)对应不同月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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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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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人员(如临时工)与在编人员同等享受生育津贴,单位不得以工资与津贴差额为由拒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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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拒绝申领,可向社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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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调整说明
2025年政策进一步优化了申领流程,实现了“零跑腿”服务,显著缩短了办理时限。此前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如单位盖章的生育津贴申请表)已逐步被线上替代。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服务优化措施,确保与官方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