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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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度及2025年度均保持不变,为 350元/年 (不含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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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与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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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支付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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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支付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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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选择限制
参保人需选择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部分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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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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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基金累计支付限额由每季度7500元调整为按住院费用结算,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万元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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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基金累计支付限额由每季度7500元调整为按住院费用结算,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4万元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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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性硬化
居民医保将纳入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具体支付标准待进一步明确。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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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门诊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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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自2014年起多次调整,2025年仍为350元/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当前执行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