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住院报销的待遇主要包括报销比例、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0%。
2. 起付标准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0元。
- 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1500元。
3.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1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大病保险部分为24万元)。
4. 特殊人群政策
- 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可享受零起付标准,且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即达到95%。
5. 报销流程
- 持卡住院:参保人需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
- 无卡住院:参保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入院证复印件到医保部门开具无卡证明,出院后持卡到医保部门办理费用结算。
6. 注意事项
- 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超出目录范围的部分需个人承担。
- 参保人需妥善保存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相关材料,以便后续报销。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办理报销,可联系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或前往当地医保服务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