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产检报销相关规定如下: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怀孕后,应选定一家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机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产前检查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其中香洲区人民医院等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50%,每孕次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 2000 元。居民医保参保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B 超报告单前往医院门诊 3 楼产前门诊导医台进行建档和签订产前检查机构,签订完成后即可在相应医院享受报销待遇。
- 职工未就业配偶:可选择一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如果是在其他地区,以大连为例,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享受 800 元产前检查费定额报销待遇,生育次月起可以到医保经办窗口或者在 “大连市医保局” 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申领。具体操作是关注 “大连市医保局” 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 “服务”—“我要办”—“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登记”—“新增申请”,然后填写相关信息,事项类型选 “生育”,医疗类别选择 “产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