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安徽安庆医保门诊报销额度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门诊类型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情况:
- 职工医保
- 门诊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费用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超过 200 元以上的部分,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超过 400 元以上部分,分别按照 60% 和 50% 的比例报销,退休人员高于在职人员 10 个百分点。一个年度内在职职工最高可报销 2000 元,退休职工最高可报销 3000 元。参保职工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药店购买基本医保目录内药品,起付线、报销比例参照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
- 慢特病门诊:安庆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年度起付线为 500 元,报销比例等根据具体病种和规定执行。
- 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市域内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 60%,不设起付线,年度报销限额为 150 元。已按规定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也可按规定报销。
- 大额普通门诊:对不属于慢性病范围但诊疗疾病符合支付范围内的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治疗发生的范围内医药费用全年累计超过 3000 元以上部分,按 40% 报销比例,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5000 元。
- “两病” 门诊:针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纳入 “两病” 保障的参保患者在 “两病” 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 “两病” 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 50%,全年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150 元;7 月份以后纳入的,当年最高支付限额按 75 元执行。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且都纳入 “两病” 门诊保障范围的,一年 “两病” 门诊用药最多可报销 300 元。
- 慢特病门诊: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起付线为 400 元,特殊病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 1 次起付线,最高不超过 700 元。同时患有慢性病与特殊病的,年度内计一次起付线,最低不少于 400 元,最高不超过 700 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执行,如恶性肿瘤(放化疗)最高支付限额 80000 元。同时认定有两种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报销限额在最高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 1500 元,患三种及以上慢特病的,再增加 1000 元。
- PKU 及 BH4D 门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 18 周岁以下苯丙酮尿症及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的罕见病患者,在省内省级或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门诊就诊,其医药及专用食品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按 65% 的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 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