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安徽合肥医保门诊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
- 在职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含未定级)起付标准为 200 元,报销比例为 60%;二级和三级起付标准为 400 元,报销比例为 50%,年度支付限额为 4000 元。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标准执行,额度纳入门诊年度支付限额。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在职职工的基础上分别提高 10%,即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70%,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60%,年度支付限额为 5000 元。
- 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以及一体化管理的服务站、村卫生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 60% 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 150 元。
- 大额普通门诊: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按 60% 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 2000 元。
- 慢特病门诊:参保人员患有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病(74 种),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通过后按规定享受待遇;未纳入慢特病管理的 “两病” 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在基层门诊用药费用每年可分别享受 360 元、480 元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