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奖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是由多个层级和单位共同参与的。了解具体的发放单位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政策的实施和管理。
计生奖扶的发放单位
卫生健康部门
计生奖扶政策主要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核和确认扶助对象资格,并管理资金的发放。卫生健康部门作为计生奖扶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具备专业的医疗和人口统计知识,能够有效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正确发放。金融机构则负责具体的资金发放操作,通常通过银行系统进行转账。财政部门的介入确保了资金的透明和合规使用,而金融机构的参与则提高了资金发放的效率和准确性。
社区和村民委员会
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和公示,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社区和村民委员会的参与使得政策能够更好地贴近基层群众,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接受度。
计生奖扶的发放流程
申请和审核
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进行初步审核和公示,然后将材料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这一流程确保了申请信息的透明和公正,通过多级审核和公示,有效防止了虚报和冒领现象。
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的扶助对象信息由代理发放机构(如银行)进行发放,资金直接打入个人储蓄账户。通过银行系统发放资金,不仅提高了资金的发放效率,还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计生奖扶的发放标准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每人每年960元,直至亡故为止。这一标准全国统一,确保了全国范围内计生奖扶政策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4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35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特别扶助标准根据家庭情况进行了差异化设置,体现了对特殊家庭的关怀和扶持。
计生奖扶政策的发放涉及多个层级和单位,包括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等。通过严格的申请、审核和资金发放流程,确保了政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全国统一的发放标准和差异化的特别扶助标准,体现了对不同家庭需求的关注和扶持。
计生奖扶政策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计生奖扶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
- 独生子女保健费: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直至子女年满14周岁。
- 节育奖励金: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3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
计划生育家庭保障制度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
- 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城镇居民夫妻双方为本省城镇户籍或一方为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家庭夫妇,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2000元的奖励金。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及其16周岁至22周岁的未婚子女,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100元的缴费补贴。
- 医疗费用减免: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需参合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因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减免50%。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 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夫妻每人每月领取特别扶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年龄不同,分别为每人每月460元至1000元不等,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 一次性抚慰金: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
其他优惠政策
- 医疗保险补助: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及其0-18周岁的子女,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中每人每年给予40元补助。
- 住房优惠: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危房改造上给予优先优惠。
如何申请计生奖扶金
申请计生奖扶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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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妻。
- 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 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 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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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如果是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需提供相关证明。
申请材料
-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 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材料(如适用)。
- 独生子女证或相关生育证明。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死亡证明、残疾证等)。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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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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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并公示:村(居)委会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并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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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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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查确认: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复查,确认资格并在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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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奖励扶助金按年发放,直接划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 申请时间通常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
- 超过60周岁的申请人,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
- 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待遇。
计生奖扶金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计生奖扶金的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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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
- 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月可获得80元的奖励扶助金,即每人每年960元。
- 如果家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奖扶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即每人每年1200元。
- 若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奖扶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即每人每年1560元。
- 对于只生育一个独生女且该独生女死亡的家庭,奖扶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即每人每年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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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
- 对于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每人每年可获得11040元的特别扶助金。
- 对于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的家庭,每人每年可获得8880元的特别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