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奖扶申报条件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农村和城镇两类,具体如下: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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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本人及配偶需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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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与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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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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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将年龄上限延长至2026年年底前年满60周岁(即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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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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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后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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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且无存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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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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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职业要求
本人及配偶为城镇户籍(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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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与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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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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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将年龄上限延长至2026年年底前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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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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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后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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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且无存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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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特别扶助条件(针对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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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女方年满49周岁(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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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要求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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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状况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四、申报材料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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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光荣证、退休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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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社区评议、乡镇公示、县级审核等。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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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年龄、户籍等具体条件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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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已过期(如2016年全面两孩前生育的夫妻),需符合当时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