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2024年安徽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相关信息如下:
1. 缴费基数范围
- 下限:4227元/月
- 上限:21133元/月
2. 适用范围
- 保险类型: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 适用对象:
-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
3. 执行时间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 其他注意事项
- 补差处理: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 缴费方式: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5. 政策依据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的规定,2024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基于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044.38元/月)核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