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陪产假政策如下:
一、陪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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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护理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受 25天护理假 ,用于配偶的看护和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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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子女0-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 10天育儿假 ,可灵活安排在子女3周岁前。
二、政策依据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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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产假与护理假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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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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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陪产假期间工资按配偶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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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如银川、吴忠、固原等)可能对陪产假起始时间、申请流程等有具体细则,建议提前咨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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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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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文件
通常需提供结婚证、医院产检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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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固原市延长陪产假至1个月,其他地区普遍为25天,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各地实际执行情况,具体以单位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