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被纪检委留置并不一定意味着犯罪。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人员采取的一种“临时关押”措施,目的是为了方便进一步调查。根据《监察法》的规定,被留置的人必须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并且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留置措施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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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 :被留置的人必须是因为涉嫌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如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并且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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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实 :即使被留置,也不代表已经被定罪。留置措施是为了方便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确认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违法或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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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及其他严重情形 :如可能逃跑、自杀、串供、伪造或隐匿证据等,这些情况下,监察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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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留置的可能性 :经过调查,如果发现被留置的人并没有违法或犯罪行为,或者存在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况,监察机关会解除留置,并可能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因此,被纪检委留置并不等同于犯罪,它只是一种调查手段。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经过监察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和法院的依法审判。建议被留置的人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以便尽早查明真相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