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宜昌市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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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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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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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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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门诊合规费用累计800元(含)以下,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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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等规范管理的参保居民,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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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与当年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仅限当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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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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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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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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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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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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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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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费用:
- 一级90%,二级75%,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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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费用:先自付10%,再按甲类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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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职工医保12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无统一封顶线,超过部分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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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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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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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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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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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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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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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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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费用:
- 一级90%,二级88%,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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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费用:先自付30%,再按甲类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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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职工医保12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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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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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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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补助起付线为30067.5元,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累计低于该线无法享受二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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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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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 :甲类为医保报销范围,乙类需自付10%-30%后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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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市外就医可能影响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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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无统一封顶线,但职工医保有12万元年度限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具体以宜昌市医保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