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再婚生育新政策主要围绕放宽生育限制、优化生育服务及配套支持措施展开,具体规定如下:
一、生育政策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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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三孩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实施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调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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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生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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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一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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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二 :再婚夫妻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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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三 :再婚夫妻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残疾儿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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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包括一方为初婚、再婚仅生育一个子女,或双方均为再婚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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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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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优化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不再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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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差异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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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按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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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地区 :如广东,允许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家庭再生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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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女孩、归国华侨家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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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贴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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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子女家庭 :可享受独生子女家庭部分补贴(如农村集体资产分配时增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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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孩家庭 :部分地区提供教育、医疗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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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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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风险 :不同地区对政策外生育的处罚存在差异,需提前了解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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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影响 :农业户口家庭需注意丧偶方已生育子女数量对生育资格的影响。
以上政策自2021年5月15日起全国实施,具体细则以各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