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已经被《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取代,关于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的解释主要依据该条款。以下是对明显不合理低价的详细解释和相关法律依据。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的定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定义解释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转让价格显著低于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的百分之七十。这种低价转让通常被视为对债权人权益的损害。
判断明显不合理低价的标准
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
法院通常会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时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来认定是否构成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具体标准
转让价格未达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特殊情况
对于季节性产品、易腐烂变质的时令果蔬在临近换季或者保质期将届满时的甩卖,虽然价格低于市价的70%,但可能被视为合理。
明显不合理低价的例外情形
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
如果债务人与受让人存在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即使转让价格低于市场价的70%,也可能不被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其他相关因素
法院还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交易财产的性质、交易习惯、市场流通情况等,来综合判断是否构成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中得到了明确的定义和判断标准。主要依据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来认定。对于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的交易,法律也提供了例外规定。债权人可以根据这些标准判断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中关于明显不合理低价的规定有哪些具体案例
以下是几个与《民法典》中关于明显不合理低价规定相关的具体案例: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案例:
- 案情简介:无锡一名女子曹女士欠钱不还,将其名下的房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金额转让给了自己的弟弟,导致法院强制执行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于是将她告上了法庭。
- 法院判决:法院调查发现,曹女士出售房屋时的实际成交价远低于市场交易价格,认定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曹女士与其弟弟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
-
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案例:
- 案情简介:张某1因欠债,将其名下的房屋以500元的价格转让给其女儿张某2。债权人中原银行黄岗支行认为该转让行为损害了其债权,遂提起诉讼。
- 法院判决:法院认定张某1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房屋,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判决撤销张某1与张某2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案例:
- 案情简介:广东启德公司将其名下的生物岛地块以人民币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鹏信公司,而该地块的市场价值远高于此价格。债权人认为该转让行为损害了其债权。
-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该转让价格与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距,认定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判决撤销该股权转让行为。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
- 案情简介:董某拖欠张某160万元借款,将其名下的两套住房以10万元的总价转让给赵某,并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张某认为该转让行为损害了其权益,遂提起诉讼。
- 法院判决:法院认定该转让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且赵某明知董某负有巨额债务,判决董某与赵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何判断合同中的价格是否明显不合理
判断合同中的价格是否明显不合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
市场对比法:
- 横向对比:将合同中的价格与市场上同类交易的价格进行比较。如果合同价格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例如,市场上类似商品的价格通常在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而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为每平方米1.5万元且无合理理由,则可能不合理。
- 纵向对比:分析价格的历史变化趋势,判断当前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
成本分析法:
- 详细分析供应商的成本结构,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如果供应商的报价与成本分析结果相符,且利润空间合理,则价格具有较高的合理性。
-
法律标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转让价格未达到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指导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价格高于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指导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
合同条款和背景:
- 审查合同中是否有关于价格调整或变更的条款。如果有,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了解合同签订时的市场环境和双方的谈判情况,是否存在特殊原因导致价格不合理。
-
双方协商和第三方调解:
- 与合同另一方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调整价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如行业协会或专业调解机构。
-
法律救济途径:
- 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确定合理的价格。
明显不合理低价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明显不合理低价的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对其合同效力影响的详细分析:
合同有效的情形
- 双方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如果合同双方在签订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内容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使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合同本身也是有效的。
- 无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只要双方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的影响,合同的价格高低并不会直接决定合同的效力。
合同无效的情形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如果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那么该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合同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税收逃避等公共利益问题,或者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低于成本价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且中标后无法证明其报价不低于成本价,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处理争议的途径
-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 调解解决: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 仲裁解决:如果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诉讼解决:如果以上方式均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