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济医保的“第二顺位支出”指在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系统按预设顺序从绑定的共济账户中继续扣除费用的规则,具体如下:
一、支付顺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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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
优先使用参保人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起付线以下或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
第二顺位
当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系统自动从家庭共济绑定的第一授权人账户中扣除剩余费用。
(例如:若绑定了配偶、父母等多个共济账户,按绑定顺序依次作为第二、第三顺位支出账户) -
后续顺位及现金支付
- 第二顺位账户余额不足时,继续从第三顺位账户扣款;
- 所有共济账户余额均不足时,剩余费用需用现金支付。
二、第二顺位支出范围
- 适用范围: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药店购药等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具体涵盖:
- 起付线以上、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自付部分;
- 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非医保报销项目。
- 不适用范围:零星报销、居民医保缴费等不支持共济账户支付。
三、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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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规则
- 需通过官方渠道(如“陕西医保APP”)完成共济账户绑定,明确授权人顺序;
- 授权人与使用人需在同一参保地(部分城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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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 使用人直接出示本人医保卡/医保码,系统自动按顺位扣款;
- 扣款记录可在共济账户消费查询功能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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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 部分省份(如湖北省)支持省内跨统筹区共济结算,需关注当地具体规定。
四、示例说明
若本人账户余额为0,且绑定了配偶(第一授权人)和父母(第二授权人)的共济账户:
- 医疗费用优先从配偶账户(第二顺位)扣除;
- 配偶账户余额不足时,再从父母账户(第三顺位)扣除;
- 所有账户余额不足时,剩余部分需现金支付。
以上规则旨在通过家庭共济分担医疗负担,实际使用中需确保账户绑定顺序准确,并关注参保状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