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儿童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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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参保人就诊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特定情况下,如先行支付现金、定点医疗机构电脑故障或因少儿医疗保险证损坏等原因不能记账、急危重病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等,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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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原始收费单据(六个月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疾病诊断证明书、本人少儿医疗保险证、法定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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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标准:
- 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 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病在一个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 门急诊报销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30%。
- 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普通门诊中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50%,后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40%;特定病种最高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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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参保人需要办理现金报销时,将需提供的资料准备齐全,到参保地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办理。工作人员会对参保人所提供的现金报销资料进行初审,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脑。资料齐全且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打印受理单及收件回执;资料不齐全的,打印补齐资料通知书,待资料齐全时补正受理;不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参保人的监护人或代办人在上述通知书上签名,如报销的现金不转入缴费帐号,则需另外提供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或复印件(限四大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录入存折帐号,打印存折帐号单,参保人签名确认。工作人员对现金报销资料进行审核,报领导审批后交计划财务处支付。
以上就是关于常州儿童医保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请以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