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需根据生育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但综合各地要求,主要材料包括以下几类:
一、基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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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需单位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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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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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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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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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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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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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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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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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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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提供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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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提供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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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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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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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明细(社保报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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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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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证明
- 夫妻双方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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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 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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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信息
- 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地区特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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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需单位证明(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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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需《医学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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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 :需《计划生育证明》。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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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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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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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部分城市支持线上申报,可通过社保官网或手机应用提交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标注用途。若材料不齐全,可能导致申领延迟,建议提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