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慢病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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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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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病种(如恶性肿瘤、尿毒症肾透析等):按缴费档次支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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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病种:按缴费档次支付比例为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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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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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病种:按缴费档次支付比例为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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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病种:按缴费档次支付比例为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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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特病病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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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70种(甲类16种+乙类5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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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76种(甲类23种+乙类53种)
三、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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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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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甲类病种3万元,乙类病种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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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甲类病种4万元,乙类病种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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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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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纳入甲类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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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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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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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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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职工医保800元/年,居民医保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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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甲类病种无起付线,乙类病种按住院起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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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 个人自付比例10%,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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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管理
- 两年未使用待遇者需重新申请,超过五年需按新规定鉴定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