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是否会自动取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以下是不同情形下的处理规则:
一、动态管控的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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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终止情形
公安机关将吸毒人员信息录入动态管理系统后,会实行三年实时监管。若期满未发现复吸行为,系统监控会自动终止,不再触发预警。
但此情形仅代表实时监控结束,不代表管控状态完全解除。 -
主动申请解除条件
- 需完成3年社区戒毒或社会康复,期间定期接受尿检且无复吸行为;
- 由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并送达相关人员及家属;
- 通过戒毒委员会评估认定已完全康复,方可转为“关注对象”并降低管控等级。
二、管控记录的处理规则
- 动态管控记录不会完全消除:公安机关的吸毒人员档案将永久保留,无法删除;
- 管控等级可调整:满足条件后可申请将动态管控等级从“黄色管控”降为“蓝色关注”,减少对生活的影响。
三、法律依据与执行流程
- 根据《戒毒条例》第七条,戒断3年未复吸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 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满后7日内由公安机关通知相关部门解除管控。
总结:动态管控不会完全自动取消,但三年实时监控期结束后,若能提供无复吸证明并通过评估,可申请解除管控状态。吸毒记录虽永久留存,但管控措施的影响可通过合法程序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