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职工门诊报销规定如下:
一、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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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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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标准200元/年,按甲类药品80%、乙类药品7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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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标准200元/年,按甲类药品85%、乙类药品8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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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 起付标准300元/半年,甲类药品90%、乙类药品80%报销。
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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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生育相关医疗费用一并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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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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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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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 职工可选择1-4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共济保障定点,费用按级别累计计算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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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需通过联网结算办理,支持跨定点医疗机构累计计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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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参保类型
- 年度内变更参保类型时,待遇按新类型政策执行,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重新计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3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