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生育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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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条件
-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费,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 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2022年12月4日(含)后不再判断计生条件(以生育日期判断)。
-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需按规定连续参保缴费;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发生工作调动的,需按规定连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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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规定
-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 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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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方式
- 职工参保人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 失业人员生育津贴=失业人员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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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及流程
-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
- 办理流程通常为用人单位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2024年广东生育津贴政策涵盖了享受条件、假期天数规定、津贴计算方式以及申请材料与流程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