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1日,湖南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产假已统一调整为158天,该政策自2025年起实施。具体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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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构成
- 基础产假98天,湖南省额外增加60天奖励假,合计158天;
- 产前可提前休假15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再延长15天;
- 未成功生育的情况下,根据妊娠月份不同,可享受15-75天不等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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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政策
- 男性陪产假为20天,用于照顾产妇及新生儿;
- 产假结束后,经协商可申请延长至婴儿满1周岁,期间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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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仅适用于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包括合法生育三胎的情形。
目前暂无官方文件显示该政策在2025年3月后有进一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