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以下是广西最新的产检假期及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
1. 产前检查陪护假
- 男方假期: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享受 5天产前检查陪护假。
-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2. 产假及护理假
- 国家规定产假:女方享受国家规定的 98天产假。
- 一孩假期: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 60天,总计 158天。
- 二孩假期: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 70天,总计 168天。
- 三孩假期: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 80天,总计 178天。
- 男方护理假:女方分娩后,男方可享受 25天护理假。
3. 育儿假
- 夫妻双方假期: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可分别累计享受 10天育儿假。
4. 哺乳假
- 假期灵活性: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如抚育婴儿有困难,可申请哺乳假,假期最长为 12个月。
- 薪资待遇:哺乳假期间,工资、津贴、补贴按总额的 80% 核发。
- 政策优化:取消了哺乳假的下限,女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确定休假时间(如1个月、半年等),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 政策实施时间
- 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自 2022年3月24日 起施行。
总结
广西最新产检假期政策明确了男方陪护假、女方产假及护理假、育儿假和哺乳假等具体规定,旨在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同时增强政策的灵活性。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