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宁夏石嘴山医保门诊报销类型主要有普通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城乡居民: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 6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报销比例为 70%。2025 年度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 380 元(含一般诊疗费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 城镇职工:年度起付线三级 300 元、二级 100 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超出年度起付线以上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三甲 60%、三乙 65%、二级 7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75%;退休人员三甲 65%、三乙 70%、二级 7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80%。
- 门诊慢特病报销
- 城乡居民:共有 39 个病种,起付标准统一为 500 元。除肾透析、苯丙酮尿症外,其他门诊大病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确定为 60%。高血压、糖尿病在全区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取消 500 元的起付标准,个人年度累计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在 500 元以内按政策范围内 50% 报销,500 元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 60%;全区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年度起付标准 500 元,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 60%。肾透析门诊慢特病报销标准为血液透析 75%、血液滤过 65%、血液灌流 55%、血液透析检查化验项目和辅助用药均为 65%,腹透液(含碘液微型盖)75%。
- 城镇职工:统筹基金年度起付标准为 500 元,与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起付标准合并计算,报销比例为 75%,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病种分别确定。
取得宁夏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且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直接结算病种费用实行直接结算;非直接结算病种和非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