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
- 在职职工: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 2000 元以上部分,报销 50%,个人自付 50%,报销最高数额为 2 万元。
- 退休职工:70 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超过 1300 元时,可报销 70%;7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超过 1300 元时,可报销 80%。
- 住院报销:
- 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至 3 万元的费用,报销 85%;3 万元至 4 万元的费用,报销 90%;超过 4 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报销 95%。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 70%,在社区医院住院报销 80%。
- 退休职工: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 60%,即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至 3 万元的费用,报销 91%;3 万元至 4 万元的费用,报销 94%;超过 4 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报销 97%。
- 异地就医报销:
- 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地发生的异地就医合规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支付,对超过个人账户支付的异地就医合规医疗费,起付标准 500 元后,按 90% 比例报销,限额为 1000 元。
- 异地住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各项政策的报销比例与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中,转院备案、急诊备案的住院报销比例比大庆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 10%;自主备案住院报销比例比大庆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 20%。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报销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具体报销比例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