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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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分别为55%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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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80元/次,报销比例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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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 :报销比例为60%,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并设有年度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为260元,Ⅰ型糖尿病患者为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患者为360元。
- 门诊慢特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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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种疾病 :全省统一准入(退出)标准和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统一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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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参照住院管理,按照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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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按病种设置年度支付指导限额。
- “双通道”药品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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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药品 :如曲妥珠单抗、氟维司群等,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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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药品 :报销比例为60%。
- 中医门诊报销 :
- 所有中医医院和中医科室 :门诊费统一按60%比例报销。
- 异地就医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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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居民 :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并按照参保地待遇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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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临时外出门诊就医居民 :无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按照参保地待遇执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比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降低10个百分点。
- 其他报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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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住院分娩及相关医疗费用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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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或定点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 :特药按70%比例报销,其他药费按60%比例报销。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山西省居民医保的门诊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并鼓励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