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职工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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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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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场景
包括门诊费用(如门诊手术、普通门诊等)和住院费用中的个人自费部分。
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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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直接报销直系亲属医疗费用
直系亲属无法直接使用参保人的医保卡进行医疗费用报销,仅能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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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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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范围扩大 :2023年1月1日起,甘肃省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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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仅限甘肃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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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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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参保人员需通过医保平台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绑定成功后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共济人的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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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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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才能享受共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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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医药费用,门诊慢性病等特殊病种需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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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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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直系亲属未参保,需先办理居民医保,方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其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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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适用于甘肃省内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他地区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甘肃省医保部门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