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农大假草甘膦事件的最新消息如下:
事件概述
2024年4月,贵州省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紫云自治县益农农资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种草甘膦产品(32%滴酸·草甘膦水剂“都力”、32.4%滴酸·草甘膦可溶液剂“添龙”和32.4%滴酸·草甘膦可溶液剂“沙漠”)标签异常。经监督抽样检测,这些产品均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被认定为劣质农药。
调查与处理
销售与采购情况:
- 该经营部于2023年12月通过广西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许某某的介绍,采购了3.6吨除草剂,支付预购款4.3万元。
- 截至2024年案发时,该经营部已销售上述不合格农药1.855吨。
行政处罚:
- 2024年8月20日,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益农农资经营部作出以下处罚:
- 没收劣质除草剂1.745吨。
- 罚没款13.05万元。
- 2024年8月20日,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益农农资经营部作出以下处罚:
移送公安机关:
- 虽然案件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已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官方公告
2024年7月22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农资打假整治行动中农药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2期),明确指出紫云自治县益农农资经营部销售的3批次农药不合格,并责成紫云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查处,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相关背景
草甘膦是一种常用的除草剂,其质量问题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此次事件涉及多家农资经营部和生产企业的违规行为,暴露了农药市场监管中存在的漏洞。相关部门已采取措施加强监管,以维护农资市场的秩序和保护农民利益。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参考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的公告或相关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