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以下是关于这一政策的详细说明:
1. 政策背景与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起。
- 覆盖人群:浙江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参保人员均可享受医保报销。
- 适用条件:
- 夫妻双方结婚一年以上且自然怀孕努力无效。
- 年龄限制:女方需在20岁至45岁之间。
2. 医保报销范围
- 覆盖项目: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12个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
- 分类支付:其中5项为甲类项目,可全额报销;7项为乙类项目,需个人先负担10%的费用,其余部分纳入医保支付。
- 报销次数限制:部分项目(如取卵术、胚胎培养等)每人可报销3次,其余项目不限次数。
3. 报销标准
- 费用补贴:
- 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女性,每次治疗可获得最高8万元费用补贴。
- 年龄在36岁至40岁的女性,每次治疗可获得最高6万元费用补贴。
- 年龄在41岁至45岁的女性,每次治疗可获得最高4万元费用补贴。
- 费用范围:补贴资金覆盖诊断、检查、手术、药品等相关费用。
4. 自费项目提醒
- 部分项目如促排药等可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需由个人承担费用。
5. 异地就医备案
- 省内参保人员:按政策直接结算。
- 省外异地参保人员:需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流程和支付比例需咨询当地医保机构。
6. 定点医院要求
- 医保报销仅限于浙江省定点医疗机构,建议在选择医院时确认是否为参保定点医院。
7. 政策意义
浙江省将试管婴儿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仅减轻了不孕不育家庭的经济负担,还为更多家庭实现生育愿望提供了支持。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或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浙江省医保局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