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管已经纳入医保了。
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浙江省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包含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的辅助生殖项目共有 12 项,具体如下:
- 甲类项目: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包括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取卵术、人工授精及人工授精 - 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
- 乙类项目:需个人先负担 10% 的费用,其余部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取精术 - 显微镜下操作(加收)、胚胎培养、胚胎培养 - 囊胚培养(加收)、胚胎移植、胚胎移植 - 冻融胚胎(加收)、组织细胞活检和单精子注射。
对于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培养 - 囊胚培养(加收)、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以及单精子注射这 5 个项目,基金支付不超过 3 次 / 人,其余项目不限次数均可根据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报销条件方面,夫妇需结婚经过一年以上的自然怀孕努力无效。医保覆盖人群为浙江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在结算方式上,浙江省内参保人员(含职工及城乡居民)按政策结算;省外异地参保人员按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的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