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假期安排如下:
一、法定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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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 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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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附加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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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时为难产,需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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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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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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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15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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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42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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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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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时间
妊娠12周内的初查应计入劳动时间,部分企业可能将检查时间计入病假,需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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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申请
- 因习惯性流产、严重妊娠综合症等特殊原因,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申请产假,但需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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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各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产假,例如广东规定怀孕4-7个月终止妊娠计42天,满7个月计75天。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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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与病假的区别 :产假是法定权益,无需申请;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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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产假工资通常按原工资标准发放,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基数。
以上规定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为核心,其他补充说明参考了地方性法规及部门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