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统筹和村提留是中国农村地区在特定历史时期用于维持基层政权运转和公共事业建设的一种费用。了解它们的收取方式、历史背景及其影响,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当时的农村政策和农民负担情况。
乡统筹和村提留的历史背景
起源与发展
- 起源:乡统筹和村提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时期。合作化运动开始于1950年代,人民公社运动则是在1958年全面展开。
- 发展:在这些运动期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更多的资金来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因此设立了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等提留费用,以及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等乡统筹费用。
收取方式
- 村提留: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主要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的积累和发展、村级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建设和维护、以及村级行政管理和其他日常开支。
- 乡统筹:乡统筹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主要用于支持乡镇教育的发展、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以及乡村道路的建设和维护。
乡统筹和村提留的收取方式
收取标准
- 村提留: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其中村提留所占比例不得少于总额的50%。
- 乡统筹:乡统筹费的收取也有明确的限额规定,确保农民负担的合理性。
收取程序
- 预决算制度: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实行预决算制度,预算方案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农民负担监督卡:向农民征收村提留和乡统筹费时,需如实填写农民负担监督卡,并于每年5月底之前发放至农民手中。
乡统筹和村提留的影响
农民负担
- 负担加重:在1990年代初期,随着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的破产或私有化,村提留和乡统筹对农民的压力越来越大,导致农民负担加重。
- 干群关系紧张:由于征收方式不当,干群关系紧张,农民对提留和统筹的抵触情绪增加。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 影响生产积极性:沉重的农民负担影响了农业生产积极性,导致部分农民选择抛荒。
- 阻碍农村经济发展:提留和统筹的滥用和不当管理,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乡统筹和村提留的取消
取消背景
- 农民负担沉重:农民负担沉重,收入增长缓慢但税费不断增加,影响了生产积极性。
- 政策调整:2000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了乡统筹和村提留,旨在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取消过程
- 试点与全面铺开:2000年从安徽开始试点,2003年在全国全面铺开,2006年农业税全面取消,乡统筹和村提留彻底成为历史。
- 影响:取消乡统筹和村提留后,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农业生产活力得到激发,农村社会和谐,经济转型助力产业融合。
乡统筹和村提留是中国农村历史上的重要经济制度,起源于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时期,主要用于维持基层政权运转和公共事业建设。它们的收取方式和标准有一定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加重农民负担、影响农业生产积极性等问题。2000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了这些费用,旨在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取消后,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农业生产活力得到激发,农村社会和谐,经济转型助力产业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