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从1999年开始实施。根据国家1998年12月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全国在1999年内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庆积极响应这一政策,从1999年起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
补充信息
政策背景:
-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总体框架,旨在为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等特征,覆盖范围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实施内容:
- 重庆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以及退休人员。
- 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障职工在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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