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育保险费率根据参保类型和基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具体政策如下:
一、费率调整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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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日-2018年9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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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其他单位 :费率从1%降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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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统发工资单位 :费率从0.4%降至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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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20年12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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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其他单位 :费率从1.8%降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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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统发工资单位 :费率保持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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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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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其他单位 :费率从1.5%下调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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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统发工资单位 :费率保持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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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调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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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基金累计结余情况调整费率,结余超过9个月支付额度时降低费率,低于3个月支付额度时重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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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计征基础,个人不缴费
三、当前费率水平(截至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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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其他单位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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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统发工资单位 :0.7%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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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调剂金制度 :2018-2019年按基金收入的10%计提风险调剂金,2020年后根据实际差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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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的 :通过费率调整优化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职工权益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政策解读,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