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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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15年最低缴费年限制度,未缴满15年将无法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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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养老金待遇越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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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5年但未到退休年龄:可继续缴费至退休,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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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不足15年:需补缴至满15年(可一次性补缴,但政府补贴仅限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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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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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退休不足15年:逐年缴费至满15年,允许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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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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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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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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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累计缴费满25年且实际缴费满5年,退休后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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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无统一退休年龄限制,但需满足当地政策规定的缴费年限(通常为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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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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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按年缴费,缴费年限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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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 :缴费中断期间不计入累计年限,需补缴才能恢复待遇。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退休年龄规划缴费年限,避免因缴费不足影响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