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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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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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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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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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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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
根据医院级别报销,例如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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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费
包括手术费、检查费(如心脑电图、CT等),部分项目设限(如2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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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60周岁以上老人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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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起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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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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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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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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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元以上: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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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按门诊标准报销。
其他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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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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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专项补助 :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肺癌等,补助比例高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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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 :因意外住院需提交事故证明,费用可报销。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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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符合当地政策,具体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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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超过部分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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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需符合新农保规定的病种目录。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